Q: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,會遭受如何處罰?
A:處罰可分作下列兩種情況:
- 交通主管機關(監理所站)會同警察路邊攔檢,查獲未投保之車輛。
處罰情形:未投保被路檢查獲車輛,開立罰單新台幣6,000~30,000元。
- 發生肇事或交通事故經報警處理之車輛。
處罰情形:發生肇事或交通事故經報警處理之車輛,除對肇事及需負肇事責任之車輛開立罰單外,如未投保強制險,則開立未投保罰單新台幣12,000~60,000元。
Q:何謂附加險?
A:附加險是指車主在投保主險後才能投保的險種,通常與主險有密切的關係,例如汽車車體損失險是主險的一種,但其保障範圍並不包含因颱風、洪水所造成的車體損失。因此車主可於投保車體損失險後,加保颱風洪水附加險,讓愛車獲得進一步的保障。
Q:如果我的汽、機車要過戶?保險部份應如何處理?
A:車主欲前往監理站辦理過戶前,新車主應先投保強制保險並出示以新車主為被保險人之強制證,監理機關才會受理車輛異動,原保險證則由原車主申請退保。原車主亦可前往本公司填寫批改申請書,將其未滿期之強制保險權益移轉給新車主,再至監理單位辦理行車執照過戶。
《資料來源:新安產險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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