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投 保 常 見 問 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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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Q:如何能夠享受保障,又能節省保費呢?

    A:在此提供您三個小方法。一是選擇適當的自負額;二是選擇適當的險種;第三個方法則是保持良好的出險紀錄。


    Q:那應該如何選擇適度的自負額呢?

    A:汽車車體損失險和汽車竊盜損失險都可以選擇自負額,車體險出險金額低於自負額的部份由車主自行負擔,高於自負額的部份才由保險公司理賠。竊盜險部份,對於每一次損失,應負擔約定之自負額為10%或20%,保險費會隨著被保險人選擇較高的自負額而遞減。


    Q:應該如何選擇適當的險種呢?

    A:車體損失險區分為甲式、乙式、車對車碰撞損失險及新安車體碰撞損失險四種,其保障範圍是根據被保險人的不同需求而擬定。如被保險人本身為新手且又駕駛新車,則可購買車體損失險甲式,其保障範圍較周全。但如果車主本身擁有停車位,發生不明車損(刮傷等)的機率較小,則可選擇乙式來承保,以節省保費。此外針對舊車部分,車主可選擇保費較便宜的車對車碰撞損失險或新安車體碰撞損失險,以因應車輛碰撞時的理賠需求。總而言之,不管是車體險、任意險及其它附加險等,被保險人皆可依據本身的屬性及所在環境等因素,選擇適當的險種,在節省保費之餘,也能獲得完整的保障。


    Q:出險紀錄和保費又有何關係呢?

     A:出險記錄也是影響保險費的重要因素。如果投保第一年駕駛情況良好,沒有發生保險事故,第二年可享有無肇事減費,若第二年仍沒有出險,則可享受更多的減費優惠;相對的如有出險記錄,則來年的保險費,則會以出險的次數加成計算。


    Q:汽車保險有哪些重要的不保事項?

    A:
    汽車保險的不保事項依不同的保險種類而有不同的規定,當您收到保險單時,務請詳細閱讀其內容。現在僅就若干重要的不保事項,提醒您注意: 您的汽車不要隨便借予他人使用,若借予他人,必須注意下列幾點:



    • 您的汽車是自用汽車,於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險,您(列名被保險人)可以許可他人借用您的汽車,發生第三人賠償責任時,保險公司仍須負賠償之責。但發生車體損失險之毀損滅失時,保險公司於賠付您的損失後,有權向該使用人追償。

    • 您的汽車是營業用汽車,除了保險單所規定的人之外,您不可以將車借予他人使用,否則,發生意外事故,車體損失險之損失,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。

    • 無論是自用車或營業用車,如果您把汽車交予代客停車之人、停車場之人、加油站之人,或將車子交予托運之人等,在其受託管理被保險汽車期間所發生第三人賠償責任,保險公司不負賠償之責。


    如果被保險人酗酒駕車發生意外事故所致被保險汽車之任何損失,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。


    利用您的汽車從事犯罪,或逃避合法逮捕或駕駛人吸毒等非法行為,任何因此所致的損失,保險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。


    您的汽車用來作「飆車」,參加「競賽」或作「競賽開道」等,所發生的意外事故所致損失,保險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。


    當您把您的自用小客車汽車借與他人使用時,您必須瞭解他的用途,並把汽車保險的內容告訴他,如果肇事發生賠款記錄,將增加您續保時保險費的負擔。  


    Q:在完成投保手續時,還有哪些事項是應該注意的呢?

    A被保險人收到承保公司簽發之汽車保險單後,應詳細核對承保資料及內容,並詳閱保險單條款,若有內容錯誤、不符或不明瞭處,請立即通知承保公司加以更正或解說。


    被保險人繳交保險費後,應取得承保公司核發經收款人蓋章的保險費收據作為憑證。


    被保險汽車之行車執照生效日起10日內向承保公司申請保險權益之轉移,以確保過戶後保險權益。


     


    《資料來源:新安產險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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